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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相关常识及虚假宣传销售

近年来,以专家健康讲座的方式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案件在各地频频出现。不法经销商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使得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深受其害。下面云上华医小编就相关常识向大家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五大非法陷阱
(一)“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二)“健康讲座”为促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三)“免费活动”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四)“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五)“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二、消费者盲目购买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的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曾报道,心怀长命百岁、投资增值等美好愿景,长沙老人彭美莲生前十年花光20万养老金,悉数投入保健品市场。
其中,老人最大的单笔投入是长沙东宇公司销售的一款名为“馨波尔”的玉石床垫,售价高达16800元。销售人员卖床垫给老人时说,这款床垫是韩国最新的科研成果。通过加热方式,使玉石内部的能量挥发出来,能使人延年益寿。但经调查,“馨波尔”玉石床垫是用石头做的,有加热作用,冬暖夏凉,但并不具备延年益寿的神奇功能。老人当时正是因为当时听信了销售人员的虚假宣传,于是花天价买下了该产品。
通过彭美莲老人留下的近百张单据中,记者整理出老人购买保健品的公司名单,数量多达19家。一周以来,记者按照名单信息联系这19家公司。让人诧异的是,这些公司要么电话已经是空号,要么公司地址已经人去楼空,能联系上的公司不到四分之一。这就说明,彭美莲老人花高价购买的产品,基本上都是些小企业,甚至是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服用保健食品的误区
(一)保健品能治病。说保健品能够治疗甚至治愈疾病,这是完全错误的观点。保健品可以调节、增加人体的某些机能,像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患者,可以在正常服用药物的前提下,选用一些保健食品辅助治疗。而且要注意,选择保健品一定要根据身体所需,最好有医生的诊断建议。将保健品以药品形式每天定量服用,一旦停用,往往会使服用者若有所失,造成心理的不适。如果以保健品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而影响治疗,轻则病情加重,重则危及生命。
(二)拿保健品当饭吃。一些消费者听信广告宣传,把保健品当饭吃,认为服用了多种维生素就可以少吃蔬菜水果,吃了钙片就可以不喝牛奶豆浆……这些想法非常荒唐。其实任何正规医院的医生或者营养专家都会告诉你,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成分,主要来源于日常的饮食。任何营养品都不可能代替日常的食物为我们提供全面均衡的营养。在正常情况下,只要您科学合理搭配食物,吃得适量,吃得均衡,就不容易出现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
(三)过量服用保健品。有人觉得年纪大了,应该补补身体。于是亲朋好友送,自己买,保健品越吃越多,结果造成过量服用,不但增加胃肠负担,还引发毒性反应。例如我们常见的人参,肯定是好东西,但并非什么体质的人都能吃。吃得不对的话,会引起发热、上火、烦躁不安、血压升高。对于长期酗酒的人,可能酒精已经对肝脏造成不良影响,这时如果服用深海鱼油,就可能使肝功能受损。部分滋补保健品应当按疗程服用,否则很容易营养过剩或产生副作用。
(四)撇开医生胡乱买。一些老人每天要吃好几样保健品,结果吃出一身病。正确的做法是,在医生指导下,首先搞清楚自己缺什么,再确定补什么,怎么补,吃多少合适。例如,蛋白粉适用于患严重胃肠道疾病或晚期癌症者,如果消化功能不错,能吃豆制品、肉蛋类食物,就没有必要花这个冤枉钱。服用保健品不仅应因人而异,还要因病、因时、因地而异。如果盲目滋补,不仅无益而且有害。例如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者,就不宜服用鹿茸类补品,否则会导致头晕、目赤、吐血、尿血;又如腹泻者如果服用六味地黄丸,只能是雪上加霜。
(五)价格越贵越好。现在保健品行业有一句话,叫做一成成本、二成流通、三成广告、四成利润,就是说保健品的很大一部分利润都投到了广告和销售商家身上,真正在产品营养价值环节的投入少之又少。所以价格越贵并不见得效果越好,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同样一种功能,一种产品包装豪华,天天做广告,价格自然奇高;另一种产品,看着不起眼,其实营养价值并不见得比前者差多少。
(六)迷信“高科技”。现在市场上各种打着“高科技”牌子的保健品,一茬接一茬往外冒,消费者一次次掏腰包,结果仍然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例如被广告吹得神乎其神的卵磷脂,说可以使人头发变亮,精神好,食欲增加,减少关节发炎,帮助记忆力恢复。事实上,蛋黄、大豆、玉米、棉籽、油菜籽、葵花籽及猪脑中都含有卵磷脂,一般人每天吃1~2个鸡蛋,摄取适度的胆固醇及油脂,就可以满足肌体对卵磷脂的需求。
四、保健食品的规范管理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药品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由发现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封、扣押,提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该产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虚假宣传推销保健食品的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一些不法经销商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行为已构成了民事欺诈。
首先,有欺诈的故意,即不法经销商明知自己宣传的产品不是药品,却告知对方有治疗功效,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且有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其次,经销商具有欺诈的行为,其组织的专家健康讲座或免费体检,存在“夸大保健功效、渲染治病疗效、依托专家效应”等现象,这些活动事实上会加深消费者对产品的错误认识,具有较强的诱导和欺骗性。
第三,老年人陷入错误认识是基于不法经销商的欺诈,即正是因为老年人听信“专家”宣传某产品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症,加上求医心切,才会花大价钱购买产品,导致上当受骗。
第四,老年人因错误认识而作出了一定的意思表示,即事前并不知道是保健食品,而是听了“专家”虚假宣传后,误认为是具有治疗功效的产品才购买,这种意思行为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六、怎样应对虚假宣传推销保健食品行为
(一)远离虚假宣传推销现场
以健康讲座为幌子,保健食品推销者往往召集群众到指定地点听“专家”免费讲座,采取当场免费赠送物品、凭宣传单入场购买可享受优惠等方式进行诱骗。大家有病了要到正规医院治疗,谨慎对待健康讲座、熟人推销、免费体验之类的活动,因为这都有可能是保健食品推销陷阱。
(二)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现在,保健食品推销者在农村里活动频繁,大家要提高警觉,发现情况及时向村委会、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监管人员到现场来了,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将不法推销者绳之以法,并及时退还群众的被骗钱财。
但现在有些群众,受不法分子的蒙蔽,不相信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甚至阻扰执法人员开展工作,这样只会让不法推销者有机可乘,助长其嚣张气焰。而一旦不法推销者逃离现场,被骗群众的钱财几乎是不可能被追回的。
(三)注意区别药品和保健食品
大家在购买药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和说明书,认准药品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如“国药准字Z12020440”;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卫食健字+年份+编号”或“国食健字G+年份+编号”。如“卫食健字(1997)第640号”或“国食健字G20100628”。
作为一名食药监管人员,我经常听到身边的人跟我说,现在药店里假药很多,我们经常买到。结合日常监管,我分析,他们是将保健食品当药品买回家了,而保健食品是没有治疗作用的,使用之后肯定不会有预期的效果。
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不仅以骗取消费者的钱财为目的,还可能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积极防范。